中國水星消息(信息員 張俊林) 為在烏魯木齊市營造“節約用水、科學用水”的良好社會風尚,通過采取科學合理、精細化的管理措施和高效節水技術,有效緩解當前新疆首府生活、工業和綠化用水之間的矛盾,確保城市供水安全,近日,由烏魯木齊水業集團起草的《城市綠化、工業用水管理辦法》已報請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審批。
烏魯木齊市《城市綠化、工業用水管理辦法》共分三部分。一是工業、綠化用水實行定額管理:工業用水由市節水辦按照建設項目審批用水量和《烏魯木齊市工業及城市生活用水定額(試行)》,核定工業用水戶月定額用水量;綠地面積按照標準核定綠化用水戶月定額用水量;用水戶實際用水量超過核定水量的,超出部分按照5倍水量繳納水費。二是以“優先城市生活用水”為原則,強化工業、綠化用水管理:各工業用水戶要嚴格執行高峰供水期間限水措施,采取有效措施確保限水計劃落實到位。氣溫在29℃-31℃,工業用水限水20%;氣溫在32℃-34℃,工業用水限水40%;氣溫在34℃以上,工業用水限水60%。各綠化用水戶使用綠化用水時要避開高峰用水時間,杜絕因開啟綠化用水造成城市居民用水困難的現象,嚴格執行高峰供水期綠化用水計劃時間安排。綠化用水時間為每日22點至次日凌晨2點為用水時間,天、沙、新、水四個中心城區實行分時、分片區供水。在高峰供水期間,私人承包的荒山綠化停止供應自來水。三是對違規用水的監督管理規定:全社會都有舉報違規用水的義務和責任;綠化用水出現大面積道路漫流現象時,按照日平均用水量的3倍計算漫流時段用水量,按生活用水價格進行違規處理收繳水費。綠化用水戶未按照高峰供水綠化用水實行錯峰、限時的行為,一經核實取證,按照日平均用水量的3倍計算用水量,按生活用水價格進行違規處理收繳水費,情節嚴重的將對其采取停水等措施。烏魯木齊市水務監察支隊和水業集團稽查隊將依法加大對工業和綠化用水的監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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