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下月起欠水費要收違約金
in 行業新聞 by 柯橋水務
來源:中國供水節水
大家都知道,用電、燒煤氣、打電話等生活消費,欠費后都會產生違約金。下月起,欠水費也要交違約金了。
目前,居民用水戶每兩月抄見一次水表,非居民用水戶每月抄見一次水表。不管是單月或雙月,交費日期均為每月1日至25日,順延15天 (即次月10日)后 ,用水戶如在規定時間內未足額交納或欠繳上月產生的水費,則從11日起開始按日計收當月應繳水費金額千分之五的違約金。交納水費有三種途徑:用水戶可持水費結算清單在該公司所屬昆區、青山、東河、濱河、九原區、高新區6個營業廳和全市206個中國郵政繳費一站通交費,以及全市“便民服務一卡通”也就是“鹿城通”的業務服務網點交費。
為了方便用水戶及時了解水費信息、繳納水費,該公司供水服務熱線96266全天候為用水戶提供查詢服務。按照該公司的規定,抄表員抄見水表都會持有電腦打印《包頭市供水總公司某年某月水費結算清單》,并現場填寫抄見的水表指數、水量、水費、污水處理費等項目。如果用水戶在次月10日前仍然沒有繳費,11日起就會開始產生違約金。違約金的產生與水費多少無關,而與繳費時間有關,違約金總額不會超過當月應繳水費。
包頭市供水總公司負責人介紹,該公司有將近2%的用水戶因種種原因不能按時交納或足額交納水費,給供水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帶來種種不必要的人力和物力損失,這種現象已嚴重影響供水企業的正常運行。在此情況下該公司決定恢復收取水費違約金,其目的在于督促用水戶按時、足額交納水費,規范水費交納行為,增強用水戶按時、足額繳納水費的意識。希望用水戶提前預存或多預存水費,防止欠費的發生。
該負責人稱,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城市供水條例》、《包頭市供水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用水戶逾期一個月以上不繳納水費,經供水單位催繳無效的,可暫停供水。恢復收取違約金主要是針對部分惡意拖欠水費的單位和個人,這一措施能夠在一定程度上維護供用水的正常秩序,進一步提高水費回收率,不會對正常繳費的居民用水造成實質的影響。他說,違約金主要是防范惡意欠費,如果用水戶確實有特殊原因,可到該公司客戶服務中心說明情況,供用水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據了解,收取違約金只是從7月1日起抄見水表的新增水費計算起,而在此前,已有拖欠水費的用戶,拖欠部分暫不收取違約金。
(郭雪功 銀鉑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