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供水節水
甘肅省人民政府以甘政函[2012]173號文批復酒泉市1區2市4縣的《城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技術報告》。具體劃分范圍為:肅州區新建南石灘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面積13.54平方公里,其中一級保護區面積3.13平方公里,二級保護區面積10.41平方公里;金塔縣攔河灣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面積1.07平方公里,其中一級保護區面積1.07平方公里,不設二級保護區和準保護區;玉門市河西林場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面積32.12平方公里,其中一級保護區面積2.51平方公里,二級保護區面積29.61平方公里;瓜州縣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面積0.58平方公里,其中一級保護區面積0.58平方公里,不設二級保護區和準保護區;敦煌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2處(城市地下水源保護區和黨河水庫水源保護區)面積205.692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地下水源保護區面積168.192平方公里,黨河水庫水源保護區面積37.5平方公里;肅北蒙古族自治縣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面積6080.965平方公里,其中一級保護區面積0.255平方公里,二級保護區面積16.71平方公里,準保護區面積6064平方公里;阿克塞哈薩克族自治縣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面積1.9736平方公里,其中一級保護區面積0.2152平方公里,二級保護區面積1.7584平方公里。
甘肅省人民政府要求酒泉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飲用水水源監測預警系統和應急處置預案,加強水源地監管,采取有力的污染治理、環境保護措施,確保城市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安全。
邵勇